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5页
第2页 / 共15页
第3页 / 共15页
第4页 / 共15页
第5页 / 共15页
第6页 / 共15页
第7页 / 共15页
第8页 / 共15页
第9页 / 共15页
第10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分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分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分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分析 姓 名: 孟 旭年 级: 2003级秋季晚班本科专 业: 法 律层 次: 本 科工作站(分校):政法站指导教师:目录l内容摘要(1)l正文(2)l一、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2)l(一)行政处罚的概念.(2)l(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3)l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和区别.(4)l(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4)l(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区别.(6)l三、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相互交叉及其认识问题.(7)l(一)处罚款实施难.(7)l(二)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而不申请.(8)l四、几点建议.(8)l(一)尽快以法律、法规明确规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界限(8)l(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执法意识(9)l(三)进一步强化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9)l(四)进一步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支持、协作与制约(10)l参考文献(11)内容摘要 在行政执法实务中,由于理解不到位,经常发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实施错位的现象。即有时误将法条闲置而使用法外手段。这种现象的存在,妨碍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作用的发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作为行政法的两种手段,其产生的背景、各自的概念均存在差别,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存在承接关系。为澄清模糊认识,文章分别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共性和差异进行了理论归纳,强调了行政强制执行对行政处罚在手段上、量罚幅度上、制裁阶段上和社会效果上的补充作用,并且强调这种补充作用不因二者之间的性质和目的上,以及对相对人权利的作用上存在差异而减弱。在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文章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在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依据、实施种类、实施原则、实施方式、实施程序、实施效力和对相对人救济方式等各实施环节进行了比较。在比较过程中,体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和区别,以便为行政执法实践中正确使用两种手段提供一些认识。最后,作者根据自己的体会,提出了规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关系,提高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强化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制约的建议。正 文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分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分析 行政处罚作为一项行政机构管理国家事务,惩戒违法者的工具,从20世纪中叶被各个国家纷纷效仿和使用。时至今日,行政处罚已成为遍及全世界各国的最为实用、最为有效的行政管理的一种方法。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个法律制度,是从行政处罚中逐步分离出来的。为了确保法律得到遵守,义务得到履行,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强力促成法律或义务内容的实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作为行政法的两种手段,其产生的背景、各自的概念均存在差别,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存在承接关系。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主题都是行政机关,而另一方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在执行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就更为重要了。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行政处罚作为一项行政机构管理国家事务,惩戒违法者的工具,从20世纪中叶被各个国家纷纷效仿和 使用. 时至今日,行政处罚已成为遍及全世界各国的最为实用、最为有效的行政管理的一种方法。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个法律制度,是从行政处罚中逐步分离出来的。为了确保法律得到遵守,义务得到履行,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强力促成法律或义务内容的实现。”(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一)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处罚的定义主要的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处罚也叫行政罚,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一发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2)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主观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公民、法人过其他组织所作的一种制裁。(3)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寓意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执法行为。(4)第四种观点认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基于行政管辖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惩戒,对实施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制裁性行政行为,对承受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惩戒性的行政法律责任。综观上述这些观点,笔者认为第四种观点较为确切地描述了行政处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对行政执法实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便于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对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我国行政法学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具有代表性的有: (1)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强制执行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不履行其行政法上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强制当事人履行其义务。这是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又叫行政执行。 (2)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主体在必要时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或直接实现与履行有同一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3)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所作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4)第四种观点认为,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依法采用一定的手段或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同一状态的一种行为或一种制度。 上述观点分别就行政强制执行进行了定义,笔者认为最为贴切、最能够与现实行政执法活动相统一的是第四种观点。这一观点明确了谁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这一问题,同时,突出了确定行政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这一前提。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和区别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和区别(一)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一)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1 1、二者在行为起因、法律后果、行为模式和实施性质等方面存在共性、二者在行为起因、法律后果、行为模式和实施性质等方面存在共性(1 1)二者的行为起因基本相同)二者的行为起因基本相同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执行,二者的实施都是由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而且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是行政处罚起因的延续。其中行政处罚是由于行政相对人的直接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而行政强制执行是由于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间接违法行为所引起的。 (2 2)二者致使当事人承受最终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二者致使当事人承受最终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使行政相对人承担法律后果,维护正常的行政法律规范和社会经济及生活秩序。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督促、敦促行政相对人履行其未履行而应由其履行的法定义务,也同样是迫使其承担法律后果。其目的也是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确保行政执法的进行。(3 3)二者的行为模式基本相同)二者的行为模式基本相同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执行二者在行为模式上都只是行政机关的单方法律行为。依申请的行政强制执行实质上也是行政机关的单方法律行为。(4 4)二者的行为性质基本相同)二者的行为性质基本相同都是对违法者进行制裁。只不过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惩戒和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是对逾期不履行法定义 务的行政相对人予以强制,而迫使其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2 2、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的补充、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的补充(1 1)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执行手段上的补充)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执行手段上的补充行政处罚一般只对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进行惩处,对应受惩罚的义务加以确定,但对于这一法定义务能否实现却没有保障。而行政强制执行则刚好是这些法定义务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和保证,是对行政处罚实现手段上的补充。通过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可以确保行政处罚的实现,也可以确保惩处违法者的行为得以完成。(2 2)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在制裁量罚幅度上的补充)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在制裁量罚幅度上的补充在一般的行政管理实务中,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制裁主要是依靠行政处罚来实现的,但在某种程度上,行政处罚却存在无法执行的现象。在此情况下,行政强制执行就是极为必要的实现行政处罚的手段。因为,行政强制执行的直接意图和中心任务就是执行,就是使行政处罚的内容得以实现,其手段较行政处罚更为严厉,所以它是相对于行政处罚更深层次的制裁手段。再者,行政强制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受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限制,拓展了处罚种类和幅度的限制。因此说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在制裁量罚幅度上的补充。(3 3)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在制裁阶段上的补充)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在制裁阶段上的补充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在制裁阶段上都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作用,但行政处罚侧重于制裁,其预防作用只是通过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而行政强制执行则侧重于预防,即预防违法行为人的继续违法倾向。二者处在不同的阶段,且行政强制执行对行政处罚起补充作用。(4 4)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在社会效果上的补充)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在社会效果上的补充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其处罚大多针对不可补救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实现则意味着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承受了不利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对于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社会行政管理秩序却不能给予补救。而行政强制执行是针对可以补救的违法行为的制裁,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执行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进行了补救。因此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处罚在社会效果上的补充。 (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区别(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虽有相似和互相补充的一面,但二者之间又存在差异,其主要体现在: 1 1、性质和目的上的差异、性质和目的上的差异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人进行制裁,其目的在于给予行政相对人精神上或物质上的制裁,其突出特点是处罚本身具有独立性。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依据行政执法活动结果而实施的,其目的在于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行政执法结果的实现。其突出特点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伴而生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选择和强度的确定取决于其能否发挥确保作用。若已经采取的某种方式不足以发挥确保的作用,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增加该方式的强制力度,或者改用其他更严厉的强制方式。 2 2、对相对人权利的作用上的差异、对相对人权利的作用上的差异 在对相对人权利的作用上,行政强制执行更多地表现为对相对人权利的限制或者威胁,而且本质上属于程序上的限制和威胁。一旦行为人履行了其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执行则应停止。而行政处罚则表现为对违法相对人权利的剥夺,而且本质上属于对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实体处理结果。只能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l三、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相互交叉及其认识问题三、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相互交叉及其认识问题l在日常的执法实务中,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职权时,经常出现混淆概念和职权滥用的现象。而且作为保障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得以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往往不能实施到位,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脱节,造成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职能不能很好地贯彻和执行,直接导致了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行政执法不利、秩序混乱问题的发生,久而久之会削弱国家的行政管理,带来社会的无序。l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条款规定了三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但在行政执法实务中,行政机关却经常出现实施不能到位的问题,致使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脱节。具体表现在:1 1、加处罚款实施难。、加处罚款实施难。行政处罚法第46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而第51条第一项也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在具体实施中,由于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意识薄弱,同情相对人或者为了个人私利以及不能很好地依法行政等原因造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脱节,致使本来为保障行政处罚得以实现而设定的执行罚成为一个纸老虎,只是用做吓唬老实人的架子,对于那些故意违法,而后又故意躲避、逃避处罚的极端分子无法实施 ,久而久之,使这些人有恃无恐,肆意妄为。如羊城晚报报道发生在四川的抗税案件,某饭店曾多次不按时纳税,虽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但该饭店却以关闭为由2年拒绝缴纳,而且对于滞纳金更是拒绝缴纳。”试问,对于这类案件,当地税务部门为何不通过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予以实施.2 2、应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而不申请。、应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而不申请。 行政处罚作出后,依照法律规定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但行 政机关却很少提出申请,致使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脱节,导致部分 行政相对人有恃无恐。四、几点建议四、几点建议 在执法实务中,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相互交叉相互混淆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已经达到了各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很好地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境地,为此,尽快明晰二者关系,发挥二者在执法实务中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已成为当前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尽快以法律、法规明确规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界限(一)尽快以法律、法规明确规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界限 目前,涉及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赔偿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行政法规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均予以了明确的界定,而且对行政处罚的类别、处罚幅度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但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却只是笼统性地进行了规定,而且对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各类方法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也无明确规定,而只是停留在学理探讨上,因而其操作性与行政处罚相比缺乏应有的规范标准,从而给执法实务带来诸多困惑。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强制执行予以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种类、实施方法和实施效果要予以详尽地规范,尤其对经常使用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要通过详尽的细则予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混用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的滥用问题。(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执法意识(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执法意识当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在此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乱用和滥用行政强制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在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种类、实施方式及其方法的界定还不是很规范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地讲,一是必须着力加大对执法人员知法和守法教育,使他们不仅要对自己经常使用的行政法律规范有一个深刻的了解,而且要与其自身执法临界的相关行政法规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从而改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过窄状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和行政规范的相关规定,依据执法程序严格执法,从而彻底走出将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混用和乱用行政强制执行的状态,真正实现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服务的意识。(三)进一步强化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三)进一步强化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律规范,实施维护国家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职责行为。这一行为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正确性,以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现在,规范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各级行政机关自行制定的,在相关行政法规中虽然也对行政执法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也只是泛泛地概述,却没有详尽的实施细则,操作性较差。为此,立法部门应尽快着手制定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以减少和预防滥用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现象。(三)进一步强化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三)进一步强化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律规范,实施维护国家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职责行为。这一行为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正确性,以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现在,规范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各级行政机关自行制定的,在相关行政法规中虽然也对行政执法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也只是泛泛地概述,却没有详尽的实施细则,操作性较差。为此,立法部门应尽快着手制定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以减少和预防滥用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现象。(四)进一步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支持、协作与制约(四)进一步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支持、协作与制约如何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和协作、协助问题,始终是困扰行政执法有效实施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行政执法的核心问题。目前,各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政出多门、无利不起早的现象比较普遍。具体表现有:一是行政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配合、协助,二是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制约。为此,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在加强自身依法行政建设的同时,加大彼此间协作和制约,为正确使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为更好地依法行政奠定基础。综上所述,以上的文章分别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共性和差异进行了理论归纳,强调了行政强制执行对行政处罚在手段上、量罚幅度上、制裁阶段上和社会效果上的补充作用,并且强调这种补充作用不因二者之间的性质和目的上,以及对相对人权利的作用上存在差异而减弱。在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文章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在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依据、实施种类、实施原则、实施方式、实施程序、实施效力和对相对人救济方式等各实施环节进行了比较。在比较过程中,体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和区别,以便为行政执法实践中正确使用两种手段提供一些认识。最后,根据自己的心得体会,提出了规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关系,提高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强化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制约的建议。注释:注释: 马怀德主编: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210页 王珉灿主编: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出版,128 页 李震山著行政法导论,台湾三民书局1998年版。60页 世荣著:论行政相对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8页 张尚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第232233页 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3月版,第225页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基础理论,三民书局1988年8月第5版,第227228页 方世荣著:论具体行政行为,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1995年版23页 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出版,第378379 页 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出版,第373 页参考书:参考书:1.1.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12页 。2.2.叶必丰著行政处罚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80页。3.3.任志宽著行政法律责任概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166页4. 4. 任志宽著行政法律责任概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208页。5.5. 叶必丰著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130页。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