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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文同志在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王瑞文同志在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山东石大科技7.16着火爆炸事故日照现场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安排部署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赵立宁同志传达了山东石大科技7.16着火爆炸事故日照现场会议主要精神,郑成东同志宣读了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清沂山石化、中石化临沂分公司、红日集团负责同志分别做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安监部门以及各化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先后发生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两起,其中较大事故1起,导致5人死亡,较大事故尚未得到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仍然较多,自2012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10人,事故死亡人数居全省第五位。从全省情况看,今年以来较大事故呈频发趋势,先后发生了5起较大事故,分别是:1、2015年1月31日临沂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焦化装置化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没有采取有效的隔绝、置换措施,致使终冷器内进入煤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引发化学爆炸。2、2015年2月8日聊城市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过程中发生较大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8.8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对装置进行整体蒸汽吹扫置换不彻底,沼气与空气在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引起塔内上部空间闪爆,导致塔顶部的除沫板坠落,致使人员坠落。3、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时漏加一道盲板,致使氢气进入塔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企业有关人员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违规进入塔体内实施作业,产生点火源引起爆炸。4、2015年4月9日潍坊滨海香荃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好氧池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好氧池大棚形成受限空间,内有大量硫化氢有毒气体聚集;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受限空间作业规程,未佩戴防毒面具进入大棚内,吸入硫化氢中毒晕倒,跌落至污水中窒息导致死亡;施救人员也未佩戴任何防护装备,进入大棚内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5、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有限公司储罐区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严重违反石油石化企业手动切水操作不得离人的明确规定,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实时监护,水排净后液化气泄漏时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客观上是由于化工行业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化工产品需求减少,企业生产装置停工检维修作业增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频繁易引发事故发生。但综合分析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情况,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企业重视安全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这是企业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对于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不知道、不熟悉、不掌握,理解不透,执行不严。二是装备水平差、本质安全水平差。有的企业没有正规设计,造成装置、设施的布局和装备水平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有的老企业多年不进行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升级、老化严重;有的企业自动化改造走过场,安全仪表不投用,没有发挥自动化和安全仪表应有的作用。三是安全生产不懂、不会、不敢管的问题比较普遍,突出地表现在直接作业环节管理不到位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制度不完善,作业前风险辨识不全面,作业审批不严格甚至没有审批程序,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过程中现场监控不严。四是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存在隐患排查不愿查、不会查、不能深入查的问题,一部分企业自己查不出隐患,即使查出来隐患,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因为资金、方案、停产损失原因不能及时整改。五是企业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的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一是培训机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导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了解,安全管理知识不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不熟悉,违章指挥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安监部门对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指导不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严格,流于形式。三是企业培训搞形式、走过场、针对性差。造成操作人员对生产装置不熟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基层安监部门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部分地方政府监管不严、不实。一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近年来仍然招商引进一些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下的化工、危化品项目,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重。二是安全准入把关不严。有些地方安监部门许可证审查流于形式,不到企业现场逐项核查发证条件,使一些安全生产条件存在明显不足的企业,仍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部分安监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缺乏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存在不会管的问题。上级下发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事故通报不仅到不了企业,而且监管人员自己也不掌握。到企业检查蜻蜓点水,发现不了企业存在的严重问题,四是有些地方对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执法不力,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及时,执法不严,不敢碰硬,遇到问题绕着走,对查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格、甚至不处罚,事故查处偏轻、偏软,客观上助长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珍惜和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如果没有生命安全这个最基本的保障,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讲,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什么是红线?我理解,红线不光是一条底线,而且还是一条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与安全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对群众利益最好的维护和保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是对我们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们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安监局制定印发了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和各化工企业要按照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检查内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彻查安全隐患,堵塞关闭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的目标,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颁布的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排查没有正规设计、未经审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对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二是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检查。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自动化装置可靠有效运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三是加强对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情况,严厉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三违现象反复发现和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进行处罚。四是加强对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的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的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对违反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试车,待问题整改复查合格后再恢复试车。五是加强对化工装置设计管理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建设项目设计是否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布局,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强化对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的安全检查,从变更管理制度制订,变更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变更前、变更过程中和变更后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面严格检查。六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主要对化工园区、化工聚集区内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规划、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等安全隐患,完善管道运行各项保障措施。对输送管道存在的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要坚决停用,并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明确相关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七是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工艺安全管理,逐级建立并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强化事故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八是夏季四防部署情况,重点是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措施,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严格行政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封一批、关闭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一是明确三个关闭: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活动的;经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的,对以上三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二是严格四个必须:经安全评估,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没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时间内安全标准化未达标的;发生死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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