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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范文五篇 第一篇: 2021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一年来,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和上级纪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突出监督主业,切实履行纪检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完成组织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抓好常态化学习。充分利用局中心理论学习组、局务会、党员干部会、专题辅导等平台,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发放*年查处的部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案件警示录,组织观看*等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各类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测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利用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识在线学习和测试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学习,并组织闭卷测试,确保党规党纪入脑入心。三是开展主题教育。在局系统组织开展“讲家风故事、促党风政风”主题学习讨论活动,要求党员干部每人讲一个家风故事、推荐一句廉政警句、作出一个勤廉承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家风建设促进党风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注重日常监督,持续正风肃纪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经常抓反复抓,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严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受购物卡等问题,加强对节前、节中、节后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二是瞄准重要工作制度。重申完善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工作日禁酒、婚丧宴请、公车使用等制度,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集电话、信函、来人来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持续开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对党员干部婚丧宴请,公费外出等事宜,实行报告备案制度,进行事前备案、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根据统一部署,着重对国家公职人员就违法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个月的自清自查。三是抓住关键环节和重大中心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持续推进“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和二级机构的监督,落实提醒、谈话、约束等制度,坚持从细微处抓起,从工作的每个环节做起,防微杜渐,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对局系统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考察预告制度、任前公示等制度,严把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并组织开展了*批次任前廉政谈话。针对*干部队伍思想现状,组织开展了为期*的政治学习、作风整顿,推动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激情干事、勇于担当。三、突出政治纪律,严格整改落实一是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紧贴中心大局,突出政治纪律和规矩,围绕巡察督查回访反馈问题,严格督促,推进全部得到整改落实与销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并落实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工作。协助相关信访件办理,完成每月报表任务,督促落实派驻纪检组季度交叉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求,于3月底选举产生了局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局党组及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全面加强对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将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做到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制定了工作要点,将责任细化分工,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实务手册等,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始终对纪检干部队伍自身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忠实履行廉洁从政承诺,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以律己,努力打造让组织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的机关纪检监督干部队伍。一年来,我局机关纪委立足实际,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党组织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后面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方向,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为*工作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委及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经常性的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查处对党不忠诚老实,学习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常态化教育监督。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坚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注重抓早、抓小、抓常,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篇: 2021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毋需讳言,作为县市级党风政风监督机构,落实“转方式”确实迫切需要改变一些现状,解决过去工作疲于应付,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目前面临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一是任务繁杂,亟待厘清。撤并前的党风室,其全称是市(县)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多而又杂,除党风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外,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任务。二是越位错位,亟待扭转。在基层工作中,一些具体性、事务性工作易直接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从本地情况看,过去几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确包揽了一些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譬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在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牵扯了一些经信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具体业务,而影响了自己的“监督”主业。在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也参与了一些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包揽了部分应该由党委、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譬如,党风、政风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本应由党委、政府相应部门制定和实施,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只是履行再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到位。党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本应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完成并提交上一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去包揽。同时适应“转方式”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应该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后工作的方向,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亟待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一项具体任务,还包括督促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前,乡镇纪委的现状距“三转”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通过对本地19个乡镇的调研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平均分管5项以上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本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近3年来的案件查办数据显示,这期间,1/3以上的乡镇纪委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团委、综合治理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受限。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三重一大”监管等本应由乡镇纪委监督,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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