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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运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W-SOP-663-02第 2 页 共 2 页起 草 人审 核 人批 准 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工程设备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工程设备部、生产技术部、电工班组分发份数4份目的:建立配电房运行标准操作规程。范围:全厂的低压配电设备及供电总开关。责任:电工负责实施,维修主管及工程设备部部长监督执行。规程:1 低压配电屏是全厂的供电枢纽,其管理、维护、使用、操作职责在设备部电工班,任何人无权动用低压配电屏(事故停电情况例外)。2全公司所有供电开关,现场控制开关及单相、三相插座都用标签注明了电源来自何处,任何人不得撕毁、涂改,否则作破坏处理。3各部门检修需要停、送电时,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告设备部或主管上级,经审查同意后,批示转交维修主管,派电工带好“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前往操作停电并挂牌,经电工验证无误,方可进行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部门应通知维修主管派电工来送电,并取回标牌。电工将停送电时间、参加人等内容填写在维修申请单内。4若电工需要检修配电屏应经维修主管向设备部递交维修申请单,经维修主管与有关部门联系好并用书面批示后,方可进行检修。5任何部门需要增加电源,都应报设备部批准,由维修主管提出方案,电工安装,完工后方可供电。6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7全公司所有员工,若发现任何地方电器设备有异声或电火花,都有责任直接向设备部报告,以达到迅速处理的目的。8为了确保安全用电,凡与供电有关的通知、指示等,都应采用书面形式,以作供电的依据,口头通知、指示无效(事故情况除外)。_变更记录文件编号变更描述生效日期W-SOP-663-01根据2010年版GMP修订本文件。2013.12.01W-SOP-663-0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修订本文件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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