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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20212022年度水库(海塘)工程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文件普陀区小餐饮食品安全协助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2024285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小餐饮食品安全协助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 舟山市普陀区小餐饮食品安全协助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预算金额(元):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响应。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2)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目标为保障食品安全,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派遣食品安全管理员在普陀区区域内开展相关食品安全协管服务工作。二、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对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展茅街道区域范围内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的日常问题排查、督促整改、协同执法,做好各类督查、创建前的集中整治工作,信息汇报,辅助工作、做好台账记录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1.日常问题排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排查区域内各小餐饮经营户是否持有合法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经营信息是否公开化;硬件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店堂内外环境是否清洁;餐具消毒是否常态;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温馨提示是否普及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及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其他问题。2.督促整改:小餐饮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做好食品安全及创城有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落实,在指定日期内进行复检,直到达标。3.协同执法:在管理过程中发现小餐饮经营户消极应付、拒不配合整改、屡教不改,甚至态度恶劣、恶语相向的,以及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影响到食品安全及创城建设等,先固定相关证据,并立即告知市场监管局,协同市场监管局进行执法。4.做好各类督查、创建前的集中整治工作:完成交办的督查抽查、台帐资料归集、创建前的集中整治等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做好迎检突击检查、驻点检查等工作。5.信息汇报:随时汇总管理信息,每周一次向市场监管局有关主管人员汇报管理服务情况,并分门别类制作相关报表(电子版本)(一式二份),以利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小餐饮经营户经营动态。数据涵盖:巡查存在问题数量、问题改善数量、巡查经营户数量、完善经营户基本信息率等。6.辅助工作:配合普陀区市场监管分局及各基层做好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巩固等相关工作,具体落实对区域内餐饮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和帮助等工作。在客观条件允许下,服从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应急性任务。7.台账记录:细化协助管理内容,制订并记录和保存小餐饮第三方巡查表 、小餐饮第三方巡查周报表等资料,供采购人检查、考核。各表格式样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三、服务要求1.拟配备人员要求:(1)本项目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员人数不少于 20人,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配备好服务人员并到岗,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须服从公司和采购人双重管理,协管业务工作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各岗位服务人员由采购人实际需求安排并调整。(2)中标人工作人员只能以中标人名义开展相关工作,不得越权开展执法活动,不得宣称帮扶指导工作是执法活动,不得超出委托权限开展其他工作,不得假借采购人名义胡作非为,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中标人提供的协管人员人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做适当调整。(4)中标人应定时组织人员培训,增强协助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能力,中标人派遣的相关人员如采购人认为因态度和能力等存在问题无法正常履职的,或在协助管理时以权谋私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替换相关协管人员。(5)中标人为本项目派遣的协管人员需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6)中标人招聘的协管人员应身体健康,拥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学习能力,能正常与人沟通交流,无认知缺陷;品行端庄,无犯罪记录,个人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熟悉当地风俗人情、能熟练用方言沟通者优先录用。2.工作时间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采购人需求安排工作时间。3.其他服务要求:(1)中标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与拟配备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保险,为每位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所派遣的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劳动保障、福利待遇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负责。(2)中标人管理员在日常巡查中,应着装整齐,文明管理,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持公平公正、依据充分、绩效量化、过程严谨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3)帮助指导存在问题的小餐饮经营户进行整改,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整改难易度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合格率应达100%。(4)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管理的小餐饮经营户进行抽查,整治符合率应达98%以上。(5)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考核等。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6)中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接触、涉及经营户工艺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中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7)中标人须做好工作台账,采购人可随时进行抽查。(8)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及其提供的协管人员不得利用协助管理工作为己谋私损害采购人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终止本协议,赔偿采购人损失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9)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四、协管区域协管区域: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展茅街道区域五、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六、考核要求及标准1.采购人可不定期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定结果服务期满前汇总一次,并根据考核汇总结果支付服务费用。考核等次为合格的,全额支付剩余服务费用;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扣除剩余服务费用的50%。如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严重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扣除剩余服务费用的50%服务费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中标人追索赔偿。2.采购人根据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小餐饮委托协管服务考核细则(试行)对中标人进行考核。3.采购人对本项目考核内容有最终解释和决定权。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小餐饮食品安全协助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对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展茅街道区域范围内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的日常问题排查、督促整改、协同执法,做好各类督查、创建前的集中整治工作,信息汇报,辅助工作、做好台账记录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70万元。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资金结算合同签订并具备支付条件7个工作日后(以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时间为准,下同)支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结算剩余款项(扣除应扣款项)。8投标报价与费用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保险、交通、食宿、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采购内容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履约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和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均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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