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58页
第2页 / 共258页
第3页 / 共258页
第4页 / 共258页
第5页 / 共258页
第6页 / 共258页
第7页 / 共258页
第8页 / 共258页
第9页 / 共258页
第10页 / 共258页
亲,该文档总共25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22篇)关于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通用22篇) 关于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篇1 借 款 人: 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抵 押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出 质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保 证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同时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选,不选的打):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本合同为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第一条 贷款金额、用途1.1 本合同贷款品种为_(请填入相应字母:A、个人汽车贷款 B、个人消费贷款 C、个人经营性贷款 D、个人信用贷款 E、其他:_),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 元(大写:_元),用途限于_,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第二条 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暨债务履行期)为_年_个月,预计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2.3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浮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他:_ _ _ 固定利率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 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准固定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_个月(预计至_年_月_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 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 _ _2.5 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内容)。第三条 借款人提款条件3.1 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3.1.1 借款人已提交贷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获得贷款人认可。3.1.2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已合法地签署并生效。3.1.3 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3.1.4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3.1.5 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3.1.6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3.2 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第四条 贷款发放及支付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下列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4.1.1 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借款人开立贷款专用账户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账号为 ,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仅可以将贷款专用账户中的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划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补充变更协议项下向贷款人申请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账户。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或者签署本合同后需要变更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则借款人应与贷款人签署补充或变更协议予以约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金额应符合双方的约定,且向所有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合计金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贷款金额。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人的规定和要求借款人应将贷款专用账户中不再使用的贷款资金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签署本合同时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信息如下:(1)交易对象户名为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开户银行为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2)交易对象户名为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开户银行为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3)交易对象户名为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开户银行为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