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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Aid动火作业专项培训隐患附带标准现场隐患排查系列目录CONTENT正确与错误01单项隐患02一图多违03动火作业标准04正确与错误0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通用)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通用)焊接作业证未复审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2.4条: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与之相接触。(通用)2.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SY 6516-2010第第5.1.45.1.4条条:焊接前应对设备与电源线路检查,焊机输出、输入线应完好,不裸露在外。(适用陆上石油化工)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9.3.5.6条: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建筑施工)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3条: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设安全保护罩。(10KV,注意适用行业。)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二次侧接线柱裸露1.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SY 6516-2010第第4.1.54.1.5条条:焊接电源接线柱、极板和接线端应有完好的隔离防护装置。(适用陆上石油化工)2.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SY 6516-2010第第5.1.45.1.4条条:焊接前应对设备与电源线路进行检查,焊机的输出、输入线应完好,不应裸露在外。(适用陆上石油化工)3.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AQ 2046-2012AQ 2046-2012第第5.5.5.5.b5.5.5.5.b条条:使用电焊机前应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部分不应腐蚀、受潮及松动。(石油行业)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焊机电源线防护罩破损脱落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12.1.6条:电焊机不得利用建(构)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并不得将电焊机和工件双重接地。(建筑机械使用)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9.5.4条: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通用)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8条: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橡皮绝缘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宜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10KV,注意适用行业。)焊机地线使用钢筋代替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3.1.2条:所有的焊接与切割设备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并且还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通用)2.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4.1条: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于焊接的实际操作条件。(通用)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12.1.6条: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带有热源或有油的物品上;不得利用建(构)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并不得将电焊机和工件双重接地;严禁使用氧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建筑机械使用)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接地线搭接在远离焊接处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3.2.1条: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通用)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5条:电焊把钳绝缘应良好。(10KV,注意适用行业。)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第10.1.4条: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电焊钳握柄绝缘应良好,握柄和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应良好。(施工现场)焊钳、焊把绝缘裸露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0.2条:使用焊炬、割炬时,必须遵守制造商关于焊、割炬点火、调节及熄火的程序规定。(通用)2.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3.3.7条:施工完毕,应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石油化工)作业完毕割炬未关火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0.2条:点火时应使用摩擦打火机、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通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通用)焊枪使用普通打火机引火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4.3条: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头。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通用)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第4.1.7条:电缆接头的绝缘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头的额定电压及其绝缘水平不得低于所连接电缆额定电压及其要求的绝缘水平。(电力工程)3.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SY 6516-2010第第4.3.34.3.3条条:焊机的电缆宜使用整根导线制成,并应有适当的长度,一般以20m-30m为宜。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个数不宜超过2个,且接头处应连接牢固、绝缘良好。(适用陆上石油化工)焊把线接头未做绝缘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2.2条: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通用)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9.5.5条: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新、改、扩建,220/380V三相四线制)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9.4.9条:不得冒雨从事电焊作业。(10KV,注意适用行业。)冒雨电焊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3.0.7条:高处作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 50720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建筑施工、施工现场)2.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AQ 2046-2012AQ 2046-2012第第5.5.4.10.d5.5.4.10.d条条:高处作业用火时,对周围存在的易燃物进行处理,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安全措施,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施工完毕,应检查清理。(石油行业)高处动火下方有易燃物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3.1.6条: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建设工程)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第第八条第1919点点: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监护人员擅离现场。(化工)3.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GB 30871-2014第第5.2.15.2.1条条: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动火未设监护人或擅离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11.2.3条:在易燃、易爆区域内进行用电设备检修或更换工作时,必须断开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建设工程)2.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SY 6516-2010第第5.1.55.1.5条条: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或需要改接二次回路、转移工作地点、更换保险丝及焊机发生故障需检修等,应切断电源后进行。(适用陆上石油化工)3.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AQ 2046-2012AQ 2046-2012第第5.4.4.15.4.4.1条条:施工单位操作岗位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石油行业)在未停电设备上焊接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0.3条:用于焊接与切割输送气体的软管接头则必须满足GB/T 5107的要求。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通用)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3.3.4.1条: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建设工程)软管使用铁丝绑扎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0.3条:用于焊接与切割输送气体的软管,如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其结构、尺寸、工作压力、机械性能、颜色必须符合GB/T 2550,GB/T 2551的要求。软管接头则必须满足GB/T 5107的要求。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通用)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3.3.4.1条: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建设工程)软管接长使用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第7.1.6条:气瓶搬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应平整,放置时气瓶应稳妥可靠,防止倾倒或滚动。(注意适用范围)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第6.3.3.2.1条: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建设工程)使用中的氩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第7.5条:有严重腐蚀、损失或者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的,应当提前进行定期检验。(注意适用范围)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第1.14.1.2条: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志、字样和色环,应当符合GB 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对颜色标志、字样和色环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气瓶产品标准的规定。(注意适用范围)气瓶变形、脱漆、锈蚀等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 砂轮机的专用要求GB/T 3883.3-2007第8.12.1.101.g条:不要使用损坏的附件。在每次使用前要检查附件,例如砂轮是否有碎片和裂缝,靠背垫是否有裂缝、撕裂或过度磨损,钢丝刷是否松动或金属丝是否断裂。(通用)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13.22.11条: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建筑机械)手持砂轮机砂轮片有缺口动火作业动火作业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第十六条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用)2.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SY 6516-2010第第6.5.1.16.5.1.1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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