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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招标人招标人:泗洪县孙园镇中洼居民委员会地址:泗洪县孙园镇联系人:刘忠电话:13511790012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淮河东路16号新华书店发行大厦15楼联系人:王前闯 电 话: 151612363091.1工程名称孙园镇中洼居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1.1工程规模建设面积约354平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价为636574.03元 (控制价为707304.48,下浮10%)1.1建设地点孙园镇中洼居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出资比例100%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工程款支付方式完成工程量的 50% 时付合同价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第二年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80%, 第三年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1.3招标范围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1.3工期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8.26-2019.10.251.3质量标准合格 1.4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5.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需提供网上打印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并盖单位公章,如江苏省可查询网址: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复查结论为“合格”的,即为核查合格;未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提供网上查询;8.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拖欠的);9.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18时00分;2报名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 8月 20 日 9 时 00 分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9年 8月20日12时00分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8月 20 日 15 时 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其它材料内容3.3投标有效期 6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5.4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投标文件正本1份3.5.5装订要求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书面部分的正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3、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人应按每个标段分别编制、装订、标记、密封、提交投标文件。1.4养老保险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提供网上查询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开标室(泗洪县长江东路15号)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7.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基本账户汇款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户 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3.2发 包 价636574.03元1、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随时关注更正补充通知或答疑澄清通知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友情提醒一、投标文件递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二、开标现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到场,或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三、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规范要求的; 11、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规定认定为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否决其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4、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就同一标段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情形。五、投标人员干扰开评标活动,给予警告。不服从招投标监管人员管理,致使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投标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六、投诉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具体投诉办法按宿招管发【2009】107号宿迁市招标投标投诉查处工作实施细则(细则)的文件精神办理。2、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及恶意缠诉等恶意投诉,投诉处理部门应当驳回,并予公示,属于投标人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限制进入本县招标投标市场3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影响招标投标进程给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年内不得在本县范围内投标或参加其他形式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追究投诉人相关民事责任。恶意投诉的情形包括: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一年内三次(含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其他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提出质疑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经详细查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全部理解且无异议,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就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提出投诉。七、信息更新:项目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应经常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三、投标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孙园镇中洼居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施工招标。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和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2被责令停业的;1.4.2.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2.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1.2%计取。1.5.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市场交易服务费,依据苏价服(2017)117号文规定,10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的市场交易服务费按2800元收取。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 踏勘现场1.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投标人须知;2.1.2评标办法;2.1.3合同条款及格式;2.1.4工程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 2.1.5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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