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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6篇2024年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篇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解决河湖管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制度先行,保障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在全区率先印发旗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配套印发了河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等8项工作制度,设立市级河长公示牌16块,镇级河长公示牌72块,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网络体系。今年5月根据市级领导的调整及时调整市级河长,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后调整市级河长公示牌。二是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建立湖长制。乌兰浩特市境内有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1处,为九公里泡子,位于平台部队军事管区里内。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时,为九公里泡子设立了市级和镇级河长,在建立湖长制工作中调整为湖长。三是全面联动,开展各类涉河湖专项行动。今年的河长制工作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在宣传方面,4月9日,我市编制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长制宣传月工作方案乌政办发201826号,积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河湖管理与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市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兴安盟推行河长制的具体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宣传水环境污染防治的“任务书”和“路线图”,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河长制的实质内涵,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累计电视报道4篇、刊发16篇、集体宣传12次,悬挂宣传条幅20幅、张贴海报300份、散发宣传单2万余份。在采砂、卫生管理工作和岸线管理方面,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采砂规划,审批市属采砂场,归流河、洮儿河共6家采砂场,目前已全部关停。印发了关于进行春季河湖沿岸垃圾集中清理的函和关于秋季清理河湖垃圾的通知,重点对归、洮两河环市区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大范围开展河道卫生整治、水面保洁、水环境综合执法等工作,累计清理各类垃圾2万余立方米。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除归流河、洮儿河行洪区内各类违章建筑8处,2630余平方米。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站、渔政管理站等相关部门,对洮儿河、归流河市区河段进行执法联动,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实行全天候,高频次的巡查,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为执法重点,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立执法台账,2018年前3季度,共巡查河道长度1400余公里,出动车辆180余车次,人员800人次,收缴渔获物1000余斤并全部放流,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5起。四是领导重视,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任务。落实水利部第7次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市总河长发布第2号令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之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奔赴各镇,就落实总河长2号令与镇村两级河长进行座谈培训,对“什么是河长制、河长该干什么、河长该怎么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全市各地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截止目前,共计清理生活建筑垃圾5600立方米、白色垃圾150立方米、清理修复河道面积5万平方米、垃圾砂石4万立方米,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乱堆”“乱采”整治任务。五是多措并举,排查河湖突出问题。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加强了对重点行业的巡视和查处力度,清理自备水源井80眼。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无劣于五类的水体断面,严格控制2个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全市河湖水质明显好转。在水生态修复方面,逐年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在洮儿河栽植芦苇苗60万株;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草鱼苗种5万余尾,增加洮儿河水域生物资源质量。六是全力以赴,整改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水利部在第一次河长制暗访中发现我市问题有4项,对此,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总河长、市级河长先后召开6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在暗访当日市长即召开现场会,研究解决办法。整改情况如下:“河岸边山体上有生活垃圾3处”问题,市国土局在7月24日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并在原垃圾堆放处种植了鲜花。“河滩地有历史遗留的沙石料堆多处”问题,水务局在8月上旬已完成全部清理工作。“联军村洮儿河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引水管道施工”问题,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工程建成后管道将全部埋入河床以下,对河道无影响。“归流河河滩地上有尹冲废品收购站1处,堆积大量废品”问题,经调查核实,该收购站属历史遗留问题, 尹冲废品收购站是原科右前旗糖厂所在地,糖厂将此处卖给尹冲、朱金亮、刘芳等四人合同未提供,由于糖厂和蒙佳有产权纠纷,一直没有履行手续,土地租让价已缴纳,土地使用期限到2053年,使用用途为仓储。我市水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8年7月19日,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等,目前,临建、板房、马棚等已清理完毕,院内废品每日用车清理拉走,我市将继续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七是纳入考核,建立河湖长制监督机制。为强化各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市河长办负责督促检查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八是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带着日记去巡河。创新“巡河日记”模式,巡河日记主要反映河长巡查责任河流时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办法以及处理结果。今年5月,我市总河长发布第一号令关于开展河长巡河行动的通知后,各级河长纷纷带着日记巡河履职,市级河长9人每月巡河,累计巡河94次,镇级河长47人累计巡河706次,村级河长联络员72人每周开展巡河,真正建立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市镇村三级河长积极安装巡河APP,至12月6日,开展巡河64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多个巡河APP问题已反馈给盟河长办和系统建设单位。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太本站镇的1个湖泊及6条河流大部分位于军事管理区内,我市太本站镇主动与平台部队进行沟通,提出地方河长进入军事管理区巡河,但未得到回复。目前地方河长仍不能进入军管区内进行巡河护河,存在着一定的管理死角。三、意见和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恳请盟河长办与平台军事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地方河长无法进入军事管理区进行巡河护河的难题。下一步,我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兴安盟的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清四乱”工作、河湖执法等各项任务取得实效。2024年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篇二*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和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部署要求,在自治区河长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建立和着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快落实“四个到位”和推进“六大任务”,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进展及成效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实现河长工作全覆盖*年1月17日,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市开始编制河长制实施方案,3月上旬组织人员赴外省考察学习河长制工作经验,4月初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4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6月29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行文印发了*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7月14日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姜志刚主持召开了*市总河长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全市河湖面积只增不减,只退不占;河湖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岸线两侧景观带只能加宽不能变窄,只能填景不能减绿”三条底线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要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三项要求,对*市全面推进河长制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举行了河长制新闻通气会,率先在*日报、晚报上将23位市级河长认领65条沟道进行了社会公示,确定了36个责任单位;结合*河湖管理保护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紧盯入黄排水沟水质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企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水源地保护、水系景观建设等18项重点水环境治理工作,明确*年至2024年各年度治理任务和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各县市区也加快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县级工作方案6个,乡级工作方案40个,召开专题会、现场会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河长制责任段至县、乡、村。目前全市共落实市级河长23名,县级河长192名,乡级河长372名,村级河长780名,河长制工作覆盖河湖245条,其中:干沟43条,支沟112条,湖泊46处,水源地9处,饮水安全工程3处,水系11处,湿地2处,水库19个。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级河长守河尽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长任副总河长、21名市级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落实县、乡、村级河长,确保全市主要河湖建立从市级至乡级的四级河长;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落实市级责任单位36个,县区责任单位144个,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1个,县级河长制办公室6个,启用了河长制办公室印章,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均由市、县级分管领导兼任,市、县级水务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落实到岗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39名,其中:市县编办解决编制7名,抽调其它部门人员32名。在完善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的同时,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由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河长制工作第一次推进会议,与三区两县一市以及河长制工作主要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市财政解决资金100万元,按照统一样式制作市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61块,向群众公布河长信息、河湖责任段、工作目标、举报电话等;开通河长通、巡河通 56人次,市级河长巡河达到96次,召开总河长会议4次,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设议题讨论研究5次,加快推进黄河*段、艾依河等主要河湖工作进程,带动全市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三、完善制度办法促长效,配套政策措施抓实效按照出台六项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市河长工作制度、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监督投诉受理办法、河长制信息公开报送办法、河长制工作验收暂行办法等六项制度,县区六项制度也全部出台并完成上墙。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排市财政资金677万元,用于市县级河长公示牌安装、工作车辆采购、水质检测站点建设和河长制基础工作费用等,由市编办批文在市河道管理所增挂“*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增加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名;结合水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实行县区交接断面水质检测机制,已设置县区间水质检测点45个,艾依河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2套,实现至少每月检测公布一次水质结果。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出具水质检测数据2397份,建立以水质结果倒逼县区落实水环境治理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四、加强监督与考核,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结合河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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