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某区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某区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然而,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某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本次专题调研,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强化班子建设,提升领导能力某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班子建设,全面推行局班子成员联系对口司法所的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班子成员深入了解各司法所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并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同时,班子成员注重自身学习和能力提升,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二)强化目标管理,完善考核机制某区司法局制定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和社区矫正专干管理考核办法,对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专干的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有效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强化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度某区司法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度,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某区司法局注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充实和优化人员结构。同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此外,还积极开展典型示范活动,通过评选“调解明星”、“新时代的奋斗者”等,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司法行政工作。(五)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某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制定出台了司法所省级模范和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步实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同时,启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完成志愿点申报工作,面向全省公开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律师、法律工作者。此外,还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平台,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的自主化。(六)创新法治宣传,提升法律意识某区司法局立足普法现状,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12345”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区委“法治某区”建设总目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好某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七五”普法规划两个文件;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三类重点对象;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媒体公益普法、法治文化建设、履行好普法办职责四项工作机制;打造好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普法教育之窗、电台“大家说法”、普法气象电子屏五个普法平台。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初步形成了有目标、有重点、有举措、有成效的“四有”工作格局。(七)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某区司法局全力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实现了12家国资律师事务所与主管司法局完全脱钩,并加强了律师行业党建,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委,实现了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同时,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并在全市建立了乡(镇)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此外,还积极推进法律援助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降低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建档立卡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纳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范围,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司法所地位尴尬,职能被边缘化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司法所的社会地位尴尬,职能被边缘化。一方面,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竿见影”的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导致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他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二)人员编制紧缺,队伍素质有待提升近年来,虽然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其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作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外,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三)考核机制滞后,管理存在缺位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四)经费保障不足,制约工作发展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四、工作措施及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社会观念要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二)拓展工作职能,发挥更大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通过不断拓展工作职能,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更大作用。(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公开招聘、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充实和优化人员结构。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完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和使用,确保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